他們一夥把樂沛留在賭場後,便往賭場上那酒店的房間去。子正不知從哪裡給眾人找來了四間最昂貴的行政套房,害得世顯怕這個朋友為他花了筆大錢,不斷地追問著子正。子正卻說是跟朋友拉關係,自己沒有付過分毫。
「最起碼我知道,這晚上最昂貴的項目並不是房間的租金啊。」子正也沒有再透露半點提示,世顯也懶得再問。
子正跟浩宏回自己的房間放下了隨身物品後,便往世顯的房間去玩牌局。
「還不錯嘛。」浩宏逕自坐到L字型的沙發上,看著餐車上一盤一盤的食物。他隨手抓起一隻生蠔便吞下了肚子。
世顯在地上那數個冰桶裡找一瓶嘉士伯啤酒給子正,自己也開了一瓶。「我想我已經開始懷緬跟你們一起的日子了。」
「時間還早嘛。」子正把整盤日本魚生拿起,走到餐桌前放下。「怎麼了?要過來玩一局撲克牌嗎?」
「當然噢。」浩宏把半隻燒雞和一隻長腳蟹放到碟上,也坐到餐桌前。
他們三個玩了數局德州撲克,子正拿到的總是好牌。樂沛不多久也回來了,也雀躍地加入了牌局。浩宏問他跟那女孩最後怎麼了,樂沛卻總是顧左右而言他。最後擾攘了一陣,樂沛也輸了一局撲克,結果子正哄了樂沛一口氣把一瓶啤酒喝掉,浩宏才放過了他。
樂沛不甘示弱, 便把矛頭指向世顯。「幹嗎都給我灌酒? 世顯才是今晚的主角嘛。我們要跟他喝上一場,才知道婚宴那晚他能夠喝上多少後仍能勃起啊。」
「少瞎說,」世顯道。「你們跟我當兄弟的不會替我把敬酒的親戚朋友們擋開的嗎?為甚麼現在倒要反過來試我的酒量?」
「可要是你喝下半杯威士忌便要醉的話,我們如何能夠跟等著與你洞房的未來嫂子交待?」樂沛說。
世顯瞪了他們一眼,也沒有說得出甚麼話來反駁,只好又派了一局撲克。
「還記得那年在大學辦的那個聖誕舞會嗎? 那時世顯忸怩的神態跟現在還是一模一樣啊。」樂沛說。「我花唇舌要他到舞池跳舞的時間, 比我花在女孩身上還要多。」
「這麼多年的事,我可記不起來了。」世顯道。「那麼有誰又記得最後誰的舞伴最多?」
「恐怕是你或者我吧。」樂沛指著子正說。「嗯……我大概有八、九個吧。」那時候的樂沛算是半個在外國留學回來的學生,所以特別受歡迎。
「我可有十四個耶。」子正說。「每次播放的歌曲轉換時我都換了舞伴, 總共十四首歌、十四個女孩。」
「少吹牛了。那些不是不懂打扮、便是還未發育的新生,嚴大少爺整個晚上都不知有沒有三個女孩看得上眼。」
「樂沛, 這便是這些年來我跟你不一樣的地方啊。我可真的是為跳舞而跳舞。既然她們跟我往後的人生都再沒有任何關係,為甚麼要介懷她的長相好醜或者胸脯大小?想出那些鬥多舞伴比賽的人是你啊。」
「你說中了重點啦。那些女孩跟你之後的人生沒有關係,但跟我的人生的關係可多得數不清了…… 所以我才要耐心地選擇嘛。可是說到底我還是很佩服你的魅力。」
樂沛狡狤地笑了一笑。「嗯?那麼又是誰的舞伴最少?」
「大概是我吧。」世顯道。「我記得我整晚只跟兩個女孩跳舞。」
「而且其中一個是我哀求她跟你跳舞的吧。」樂沛又笑了一笑。
「怎麼你那時沒有提起過?」世顯問。「那麼是哪一個?」
「緊張甚麼了?差不多八年前的事啦。」浩宏又喝了一口喜力啤酒。
「何樂沛,」世顯沒有理會浩宏。「告訴我。」
「一時三刻可想不起她的名字啊。」樂沛側著頭想。「肯定的是她是文學院一年級的院花,迎新營的時候差不多每一個男孩都為之著迷。那時候我幫她擋開了不少不知好歹的追求者,所以她對我還算不錯。那晚我跟她說:『看見那個書獃子嗎?他是我認識十多年的老朋友了。如果你可以幫個忙做他的舞伴,我這個朋友總算沒有讓他整晚乾坐著啊。哪怕只是一首歌,拜託。』」
「可是,我最後跟她睡了啊。」世顯裝作若無其事地說。「正確一點說,我跟那兩個女孩的其中一個睡了。有一半的機會會是那個院花啊。」
大夥兒目瞪口呆。世顯享受著這十秒鐘的光榮,隨後又道。「除夕那一晚她致電給我,可是我那時已經喝得爛醉了。不知怎麼我可以從銅鑼灣去到她赤柱的家,然後我們踏入新的一年不夠二十分鐘後便幹了。」
「哪門子的狗屁?」浩宏猛然插咀道。「如果是我們畢業時那一年文學院的院花的話,那是卓紫琦吧?她的男朋友可是大學堂宿舍的足球隊隊長啊!」
「從好的方面去想,我現在得到了肯定的答案──她真的叫紫琦。」世顯滿足地笑了。「而且我也沒有被她的大學堂男朋友打得半死。」
「早知如此的話,我可寧願叫她陪我跳舞好了。」樂沛不是味兒地道。
「現在也許太遲了。差不多那新一年的春天快要完的時候,劍橋大學收錄了她。自她走了以後我都沒有跟她聯絡了。」
「這也總算是好夢一場吧。」子正舉起他的嘉士伯啤酒。「為世顯乾杯。」
「乾杯!」大夥兒都一口氣喝掉手中那瓶啤酒。
大夥兒把酒精吞進肚裡,然後又繼續吐出那些酒醉後才說得通的道理。世顯對此總覺得樂此不疲。但他知道這種喧鬧的生活,將會是為他的婚姻而犧牲掉的其中一部份。
「那麼,」子正好像忽然想起了甚麼。「那些買糖水的錢可都不是枉花的哦──|那算是世顯給樂沛的媒人利是吧。」
「不,我沒有輸了那次比賽啊。買糖水的是浩宏吧?」
「嘿,對啊。子正都記不起浩宏那晚上只跟一個女孩跳舞的事吧。」樂沛又有新的挖苦對象。
「莫說記不起了,」子正瞪大了雙眼。「你現在跟我再說一遍我也不相信。」
「對啊,我只跟一個女孩跳舞,然後給大家買了一個星期的糖水啊。」浩宏沒有說出口的,是他已經跟那個女孩分手。
「是那個女孩那麼倒楣要跟你整晚跳舞?」世顯問。
「你們都認識她啊。」浩宏極不情願地說。「她不就是愷韻嘛。」
「那是說你早在大學畢業那年已經盯上了她了?」世顯又問。
「不要用『盯』這字眼吧。」浩宏說。
「我也四年多沒有跟愷韻聯絡了。你倆還好嗎?」子正問。
「還過得去吧。」浩宏說。
「分手了啦。」樂沛插咀說道。浩宏還沒來得及阻止樂沛,他已經繼續說下去。
「還只是六個小時前的事。」
「真的嗎?」世顯還仍是出於關心地問。
「真的。」浩宏轉頭又怒睍著樂沛。「真感激你替我守密了三十七分鐘啊,何樂沛。」
「分手了便分手了,也沒有甚麼好隱瞞的。」樂沛道。「他說他生怕破壞了這晚的氣氛才叫我保密的。可是我又想,有哪一次我們這夥老朋友會介意這些的?」
「浩宏的事就由浩宏自己決定何時告訴我們吧。」子正忙著打個圓場。「話說回來,樂沛要是你仍是這樣玩世不恭又口沒遮攔的話,待最後才發現所有結婚對象都已被你糟蹋時,可別說我沒有警告過你。」
樂沛聳聳肩,向子正做了一個「你甭管我」的表情。
「那麼你還好吧?」世顯問。
「我想還好吧。說起來跟愷韻一起也沒有甚麼不好,只是總是提不起勁。怎麼說呢?就像她身上有一個凹入的關節位,我身上也剛好有一個凸出的關節位,鑲嵌起來天衣無縫。可是最後才察覺原來她是一尾熱帶魚,我卻是一雙羽毛翅膀,勉強嵌在一起的話對雙方都沒有好處。所以我想,也許分開了可能對大家都更好吧。」
「不要再跟我們說那些哲學碩士生才懂的比喻啦。」樂沛起來到廚房取多半打啤酒,但仍不忘轉身拋下這一句。
「這裡好像只得樂沛你不明白這比喻。」子正故意拉開聲線讓樂沛聽見,然後又跟浩宏道。「可是你要明白,世上有很多的情侶是牙刷跟金門橋、或者是新奇士橙跟Armani 西裝褸般不相干的配搭。你應該要懂得不完美的配搭卻可能是最好的。」
「嗯,但是我那個比喻並沒有對錯或者好壞的觀念。我只是說出我認為那是分手的原因的想法。」
「那麼是你跟她提出分手的了?」世顯問。
「嗯哼。」浩宏又喝了一口啤酒。
「比起被女孩撇掉,這總不算是最差的情況吧。」子正說完後,三子都放聲地笑了。樂沛也剛回來把冰冷的啤酒擱在桌上。
「世顯,你認為怎樣才是最差的情況?」浩宏沉著臉問。
世顯含笑搖搖頭,因為他知道浩宏並不著緊他那個答案。
「給中年女人騙財騙色嗎?」樂沛忍不住又插咀道。
「不。子正,你認為呢?」
「我認為每段感情結束時都是最壞的情況。沒有一種分手的情況可以比另一種更好或者更差了。」子正似乎很滿意自己這個答案,說完便大口大口的喝了近三分一樽啤酒。
「在我眼中最壞最糟糕的情況是, 你以為你會跟你的另一半一生一世地生活下去,不管你倆有多少磨擦或者多少的缺點需要對方去諒解。而且你也確切地把這想法付諸實行了二十年,卻在二十年後的某一刻倏然發現:『噢,原來不是她喲』。然後回頭看看那個二十年前的你, 已經離自己很遠很遠。在這方面我很相信自己的直覺。要不當下分手,要不二十年後才後悔。」
「我認識的每個人都會為分手找藉口。」樂沛故作認真地道。「唯獨是浩宏你,竟然可以為分手建構一個理論。」
「而你是我唯一一個認識的朋友, 認為世界上完全沒有一種理論可以確立的人。」浩宏反擊道。
「浩宏,這麼說你跟她一起只是同情她嗎?」世顯道。
「有更多的人值得我去同情吧。」
「但除了曾經愛過的人以外,你有真正同情過任何人嗎?如果你承認你同情一個人是因為這是愛她的其中一種體現的話,你或許會好過一點。」世顯道。「或者至少分手時會好過一點。」
樂沛搖了搖頭。「對不起,我不明白你這個還有兩個星期就結婚的男人的理論。但我同情每一個完事後還想跟我調情的女人。只有性或者只有愛的關係都趨向完美的;從性關係中苛求愛情才令人生厭。」
「樂沛,過些日子以後你會收回這番話的。」世顯認真地道。
「不,我是說性跟愛是獨立並且平等,但你不能從一種關係中期望另一種關係。所以大半的婚姻都以失敗收場。或者兩者都給予對方大量的同情時,才可以維繫得更持久吧。」樂沛彷彿想起了甚麼,心裡一陣絞痛。
「樂沛少囉嗦了。我們今晚不是為跟世顯慶祝而來的嗎?」子正明白到他要在一場三十分鐘的辯論開始前的兩分鐘便把它腰斬下來。
「可是,接著來要說的才是我想帶出的重點。」浩宏一口氣道,以免又被子正把他的話閂下來。「世顯,你真的準備好跟穎思結婚了嗎?」
「嗯哼,一切已經準備就緒哦。」世顯一邊說著一邊猛力搖頭。
「很好啊,乾杯。」浩宏附和著說。大夥兒都忍俊不禁。「乾杯。」
「實情是如果你多給我一個星期或者一個月也好, 我也不能說一切已經預備妥當──不管是生活上還是心理上。或者根本就沒有完全準備好這一回事吧。就如我們四人都成家立室以後,還可以跟現在一樣毫無顧忌地到澳門玩樂嗎?」
「唏,眼前要結婚的只有你一個,我可沒有想過要結婚。」浩宏反駁。
「另一方面,」樂沛不懷好意地緊接著笑說。「我們絕對諒解你今次可能是跟大夥兒盡情放肆的最後一晚,所以我們安排的節目將不會令你失望。」
「我希望那不是你們所指的重點吧。」世顯道。「我的重點是:從新婚那一刻開始,生命中的一切都將會改變。」
「你的話讓我想起王爾德說的話。『女人希望男人改變而結婚;男人希望女人不會改變而結婚。結果他們都失望』。」浩宏說。
「嗯,愛因斯坦不是說過差不多的說話嗎?」樂沛附和著說。「『男人因為疲憊而結婚;女人因為好奇而結婚。結果他們都失望』。看來對婚姻感到悲觀的不只是我跟浩宏呢。」
「不,你們把兩句掉亂了。」子正說。
「你是說男人是因為好奇而結婚?我可想得出二十七個理由男人是因為好奇才不結婚喲。」樂沛不服氣地說。
「我的意思是,浩宏那一句才是愛因斯坦說的。」
「子正,你仍是博學如昔啊。」世顯說。「可是多謝大家的關心,我對於我跟穎思間的婚姻還大致算得上是樂觀。」
「還希望你兩星期後在新娘跟神父面前仍有著如此信念。」浩宏道。
「神父?」子正彷彿想起了甚麼。「世顯、你從何時開始相信女人是用男人的肋骨造的?」
「少來這套了,我知道你想說甚麼──你姑且把它當成寓言故事吧。」世顯道。
「可是穎思說她從八歲以來都想著自己的婚禮會在聖母無原罪座堂舉行。而如果新郎、新娘二人都是天主教徒的話,安排日子的事情會易辦得多。」
「那你是用你的信仰來換穎思的夢想囉?」子正說。
「拜託,這個世界上有甚麼東西不是犧牲另一樣東西來獲得的?更何況我過去一年的星期天都有到教堂禱告啊。」世顯又喝掉了一瓶啤酒。
「天呀,你在天國可沒有朋友啊。」樂沛故作不屑地道。「可是想深一層,要是給那無所不知的神得悉你的詭計的話,恐怕你死後還是要跟我們到地獄跟魔鬼打交道吧。」
「世顯,為了這個女人你真的甚麼也會做啊。」浩宏語氣中帶著七分譏諷、卻也有三分敬佩。
「宏,若果你找得到你所渴望的愛情的話,你也會為了得到它而願意做上一些你現在不願做的。」
「但願如此吧。」浩宏又把一根薄荷萬寶路香煙從煙包裡取出來。
「每個人都可以有不同的理由去追求愛情,但動機總是自私的。任何理由也好,最後總是源於一個自私的動機。」子正說。「世顯犧牲了五十二個星期天,可是之後三十年都不會聽到穎思埋怨他當日沒有到教堂舉行婚禮。很自私卻又很划算的投資哦。」
世顯嘿嘿地笑了起來。「正是如此。」
「很難想像這些話在子正的口中說出來呢,我還以為你是個愛情至上主義者。」
浩宏道。
「我可沒有貶低愛情喲。」子正把手上剩餘的啤酒喝掉。「我只是認清楚愛情的起點罷了。」
「一點為對方設想的動機也沒有?」世顯道。
「愛情當中當然可以包容對方、可以欣賞對方, 但那不是本質。愛情的本質是自私這一點, 我是如此深刻地感受過。不要忘記, 戀愛中愛與被愛的關係是不對稱的──愛須要付出、須要犧牲,被愛的只要擺出一副很享受的樣子就行了。問題是我們肯去用多少的愛去換多少的被愛。」
「尤其是你嘛,嚴子正。」樂沛一臉不屑地笑說。「你身邊的那些女孩總是圍著你團團轉,你當然只要擺出一副很享受的表情就行了吧。」
子正的電話剛好在這時候響起。他接了電話後,便逕自轉身離開了桌子。
「就是這種表情嘛。」樂沛說。